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各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各國家專業計量站、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

為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發〔2021〕37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市監計量〔2020〕127號),更好發揮計量比對作用,提升計量比對供給質量和效率,根據《計量比對管理辦法》,現就征集2025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項目范圍

本次征集范圍為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含大區計量比對項目)。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經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組織審評通過后,由主導實驗室承擔計量比對具體實施工作。


二、申報程序

(一)主導實驗室可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各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各國家專業計量站、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也可通過主導實驗室所在的法人單位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其中大區計量比對項目由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直接申報。


(二)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的主導實驗室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現有的國家計量基準、計量標準或者標準物質等符合計量比對要求,并能夠保證在國家計量比對期間量值準確;能夠提供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的準確、穩定和可靠的傳遞標準或樣品;具有與實施國家計量比對工作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申報的國家計量比對項目應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項目組織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18個月。5年內已經組織過同類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的原則上不得重復申請,近5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信息表見附件1。比對項目類型分為A類和B類。A類項目為提供部分財政經費支持項目,與項目相關的依法設置或者授權建立的計量技術機構,要求其必須參加,不收取任何費用。B類項目所需經費由主導實驗室自籌,可邀請相關機構自愿參加。申報A類計量比對項目僅限于基礎性或直接關系到交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生物安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鑒定、行政執法以及新納入實施強制管理計量器具目錄、社會關注熱點的相關項目。申報B類計量比對項目對專業領域范圍不作要求,原則上參比實驗室需10家以上。


三、有關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和主導實驗室需加強前瞻謀劃,提高創新意識。以保障量值準確可靠為基礎,聚焦民生保障和未來產業、新興產業,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有組織有計劃地申報國家計量比對項目,充分發揮國家計量比對作用,為發展新質生產力蓄勢賦能。


(二)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從項目選題、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前期工作基礎、方案設計、人員配備、項目效益和經費概算等方面,組織研究論證后進行申報并排序。由申報單位將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申報書(附件2)和匯總表(附件3)紙質版和電子版于2025年1月15日前報送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電子版發送至cma_luo@163.com,紙質版寄送至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麥子店街22號5層中國計量協會。


(三)主導實驗室要嚴格遵守計量技術規范和其他組織實施要求,需能提供穩定可靠的傳遞標準或樣品,組織相關領域技術專家,確保在規定時間內能夠完成計量比對項目。計量比對傳遞標準(樣品)或參考值應當溯源到國家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一級國家標準物質;無法溯源的,需通過其他方式溯源到國際互認的校準與測量能力。


聯系人:計量司  劉國傳  010-82262865

            中國計量協會  羅新元  13718909343


附件:1. 近5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信息表

2. 2025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申報書

3.2025年國家計量比對項目申報匯總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