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定市紫昂電子材料銷售有限公司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標準物質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注銷上述機構所持有的相關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現將注銷的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及相關標準物質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注銷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的機構名單.pdf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8月15日